经磴口县“清风干部”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,现将磴口县年度“清风干部”清风干部标兵”“清风集体”名单进行公开公示。
一、公示时间
年11月5日至11月13日。
二、受理方式
公示期间,可通过电话、信函、来访等方式,向磴口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实名反映以上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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